各小班、团支部:
为贯彻执行学院《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团字[2016]10号)、《关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院团字[2016]11号)、《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17]2 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同时实现以党建统领学生工作,党建和学生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岗位的服务和育人功能,现将班、团委干部换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1.团支委设置
◇A类岗: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B类岗:团支部副书记(由班长兼任)、纪检委员(由宣传委员兼任)。
2.班委设置
◇A类岗:班长、副班长(兼任学习委员)、心理委员。
◇B类岗:生活委员(男、女各1名)、体育委员(男、女各1名)。
◇C类岗:文娱委员。
(二)职位要求
1.A类岗。此类岗位为必设岗位,是任职人员第一任职岗位,只能通过竞选产生,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2.B类岗。此类岗位为必设岗位,可以通过竞选产生,也可以由除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学习委员、纪检委员不得作为竞选岗,自动分别由班长、副班长和宣传委员兼任。
3.C类岗。此类岗位为选设或兼任岗位,各班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置,可以通过竞选产生,也可以由除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4.任职。同一岗位只能有1人任职,不得多设,也不得增设副职;除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以及副班长兼任学习委员外,班长(含副职)和团支部书记不得兼任其他班、团委;一人最多在本班、团内任2个职位,除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以及副班长兼任学习委员外,其他人不得同时任2个A类岗。
二、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工作程序
1.工作启动。现任班长、团支书需共同向班主任老师详细汇报本《通知》内容,在征求班主任老师关于选举的时间、地点、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后方可启动工作。
2.会前告知。本《通知》及选举时间、地点、岗位设置须确保通知到小班、团支部的每一位同学,提醒同学做好参会、参选准备。
3.提名推荐候选人。小班、团支部同学以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提名推荐候选人,自荐和推荐人可提交书面申请、推荐及证明材料。
4.确定推荐候选人提名人选。现任班长、团支书将提名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分别确定团支委和班委候选人,一人可同时作为团支委和班委候选人。
5.召开选举大会。同时召开团支部大会、班会,分别选举团支委和班委。团支部大会、班会到会人数均不得少于各自应到人数的2/3。
6.竞选。团支委和班委分类但不分职务竞选,一人可同时竞选团支委和班委。通过自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应由本人作介绍,也可自愿放弃作介绍。通过他人推荐、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候选人可由推荐候选人本人或介绍人(他人、组织代表)作介绍。候选人或介绍人若不能参加竞选会,可在会前递交书面汇报材料,并委托他人在竞选会上进行宣读。
7.投票表决。团支委选票(附件4)和班委选票(附件5)须分别单独制作,且须以打印或手写方式统一制作表,并集中放置于会场指定地点。参会的表决人有序离席到指定地点领取表决票,并在确保无他人窥视的情况下填写和投票。
注:非团员或团组织关系不在本班的同学不作为小班团支部成员,不得领取团支委选票;28岁以下中共党员默认保留共青团团籍,须作为小班团支部成员。
8.当选。在所得赞成票数≥应到人数1/2的竞选者中,按得赞成票数高低顺序确定当选者,且当选者数≤职位数。若第一轮投票当选者人数<职位数,则在所得赞成票数≤应到人数1/2的竞选者中进行第二轮投票,以此类推。
9.确定拟任职务。当选者召开会议,班主任可参加并主持会议,可邀请原班、团干部参会。参会人员按当选者意愿及能力特长讨论或由当选者投票确定拟任职务。若当选者自愿退出,则从所得赞成票数≥参会人数1/2的竞选者中按所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当选者。
10.确定最终任职。当选者派代表将拟任职务情况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最终任职。
注:“最终任职”可与“拟任职务”不一致,且与竞选会上所得赞成票数多少没有必然联系。
(二)工作要求
1.党建统领学生工作。
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须积极参加竞选。按照《全面推行学生工作“党建+3+X”的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委办字[2017]2 号)(附件3)中“党员原则上在校期间(含入党前)必须担任 2 年以上学生干部”之规定,2018-2019学年未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须积极参加所在小班的班、团干部竞选,尤其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
⑵.参选及当选结果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党员未参加本次班、团干部竞选,或参加但未竞选上者,均需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参选和当选结果均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民主评议等的重要参考内容。
2.学生团体联合会与班团共建。
⑴.退任主干应积极参加竞选。第三届学生团体联合会换届后未继续任职的主席团成员、部门部长(含副职)应积极参加所在小班的班、团干部竞选,尤其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
⑵.委员、干事应积极参加竞选。预留任(加入)第四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的委员、干事,原则上须参选预留任(加入)部门对接的班、团委职务(附件6)。凡当选者,优先留任(加入)部门委员;现任第四届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的委员、干事,若未参加本次班、团干部竞选,或参加但未当选者,均需向学生团体联合会进行登记备案。参选和当选结果均作为留任(加入)部门委员、提任部门负责人和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内容。鼓励各部门退任的委员、干事积极参选曾任部门对接的班、团委职务,以便于部门对接开展工作和加强部门与班团的共建。
3.任期及考核颁证
⑴.任期。班、团委干部任期原则上为1年,转专业新建班级为6个月以上(下学期9月份换届),大一年级为8个月以上。若因特殊原因需改选,须向学生团体联合会对接部门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改选。
⑵.考核。学生干部任职期满,接受学院团委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班长(含副职)、团支部书记(含副职)纳入学院主要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80%;其他班团委干部纳入学院普通学生干部范围,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60%。考核优秀者才可参评学院和学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建学生干部”等学生干部类评优评奖。
⑶.颁证。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发放任职证书,任职证书上注明任职情况、考核等级和该等级所占比例,不合格者不发放任职证书。
三、结果报送
1.请各班、团支部于6月27日(周三)21:20-22:00将《88038威尼斯班、团委干部登记表》(附件6)纸质打印稿和电子档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421室)。
2.请务必核实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的正确性。
3.咨询:钟若希,15882472902;张薇薇,18084926700。
88038威尼斯团委
2018年6月19日